山东4地纪委监委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22 来源:产品中心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治“”,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近日,济南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马振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马振海在担任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共计11.2万元。马振海还存在别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马振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来得到的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李保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李保建利用过节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购物卡及现金,价值共计52.27万元。李保建还存在别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李保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来得到的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天桥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级领导干部刘传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春节至2021年中秋节,刘传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购物卡,共计9.3万元。刘传利还存在别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刘传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来得到的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于文诚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19年、2020年,于文诚在异地执行期间接受案件当事人一方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于文诚还存在别的违纪问题。2022年3月,于文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商河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王俊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20年,王俊平多次收受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共计4.1万元。王俊平还存在职务违法问题。2022年1月,王俊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潍坊滨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友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21年,张友勤任高密市密水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潍坊滨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礼品礼金等财物。此外,张友勤还存在别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2022年1月,张友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王剑智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1月至5月,王剑智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多次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宜。2022年8月,王剑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坊子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李士军接受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9年11月,李士军在负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期间,带领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外出参观学习过程中,临时增加行程到景点游玩,个人相关联的费用由该协会承担。2022年2月,李士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邑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史晓东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吃喝问题。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史晓东任昌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站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置业公司CEO刘某所送礼品;多次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某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某安排宴请;在对某化学公司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检查后,违规接受该公司宴请。2022年5月,史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朐县城关街道卢家庄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3年,卢家庄村违规利用村集体资金向本村58名党员发放花生油等物品;2014年至2021年,该村违规利用村集体资金向11名原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姚森作为卢家庄村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4月,姚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山角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赞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岛市城阳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秋、国庆将至,为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茌平区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茌平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保洁一科科长刘敏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刘敏担任茌平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保洁一科科长期间,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品、购物卡,折合人民币4300元。2022年7月,刘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来得到的予以收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办崔遵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相关活动安排问题。2021年7月7日至10日,崔遵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安排管理服务对象出车并由其支付相关联的费用共计3000元,后崔遵江主动向区纪委说明违纪事实,并上交违纪款。2022年7月,崔遵江受到诫勉处理。

  乐平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王立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且值班期间脱岗问题。2022年3月9日晚,王立金当天应在镇政府值班,其未按规定在岗,私自外出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造成不好影响。2022年5月,王立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收敛、不收手,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时刻做到勤扫“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纠正“”不能止步。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政治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毫不松懈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正风肃纪工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严负其责,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守重要节点,紧盯重点对象和重点场所,严肃查纠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享乐奢靡问题,重点防范和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绝不手软,从严处置,坚决防止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东阿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员刘明波违规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问题:2016年7月,刘明波以“贺喜乔迁”为名,向他人(另案处理)赠送礼金6666元;2021年春节前,刘明波赠送他人(另案处理)现金20000元。2022年6月,东阿县纪委给予刘明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阿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刘明波撤职处分。

  二、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郑成林等2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2020年至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郑成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面值5000元购物卡;2017年至2020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办、反不正当竞争股工作人员赵庆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面值3600元消费卡。2022年1月,东阿县纪委给予赵庆忠党内警告处分,东阿县监察委员会给予郑成林记大过处分。

  三、东阿县亨通粮食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房东海无公函招待问题: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房东海在担任亨通粮食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期间,无公函列支公务招待费2.38万元。2022年2月,东阿县纪委给予房东海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购物卡,有的违规公务招待。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中秋、国庆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树牢理想信念,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节日“”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紧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隐形变异“”问题,深入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不正之风。时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坚持纠树并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探索创新弘扬新风正气同传统节日文化有机结合的有效载体,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