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证监局举办辖区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党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重大决策部署,提高辖区市场主体财务信息公开披露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10月20日,吉林证监局举办了辖区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培训会。辖区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拟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200余人参加培训。吉林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分析了当前长期资金市场信息公开披露新形势新挑战,总结了公众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审计机构执业问题,阐明了市场主体和会计师各方责任,并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财务信息公开披露要“真”。公众公司是会计信息公开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要规范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透明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实现规范和可持续发展。审计机构作为会计信息的鉴证者,要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勤勉尽责,守土有责,当好“看门人”,切实对公众和市场负责。二是财务信息披露要“准”。公众公司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要敬畏市场,慢慢地增加学习,严格按照准则规则,加强财务基础规范。审计机构作为审计责任主体,要不断的提高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重点把握准则执行问题,确保出具真实、权威、专业的鉴证意见。三是财务信息公开披露要“全”。公众公司应以投资者利益为中心,完整披露与投资决策相关的所有财务信息,不能“选择性”披露。审计机构应履行公众责任,保持职业怀疑,识别关键性信息,确保有关信息应披尽披。

  本次培训邀请了证监会会计部专家就长期资金市场财务造假与审计应对、公司准则执行和年报编制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对逐步提升辖区市场主体规范意识水平起到了良好推动作用,获得了与会人员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