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粮食集团原副总经理因贪婪贿赂被判处死缓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党建工作

 

  新华网吉林频道5月19日电(胡春晓、李亚彪)19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长春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齐魁范涉案千万元的贪婪、纳贿、单位受贿案进行揭露宣判,齐魁范一审被判处死刑,延期两年履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

  开庭审判时,55岁的齐魁范并没有为自己请辩护律师,而是法院为其指定了律师。齐魁范也没有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过进行一点点的辩解,面临检察机关的公诉书,表明对指控的内容都供认。宣判后,齐魁范当庭不打算上诉。

  检察机关指控,齐魁范在担任长春市粮油食品供给总公司总经理兼长春市第十粮库主任期间,建立账外资金,采纳多转工程款和虚开工程款发票、虚开运费发票等手法,独自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人民币764万余元;以索要回扣款和出让土地的手法收受、讨取人民币160万余元;为单位获取不妥利益,用公款受贿人民币81万元。法院审理以为,这些现实有通过庭审核实的很多证人证言和书证等依据予以证明,被告人齐魁范也供认不讳,指控的现实和罪名建立。

  法院以为,齐魁范贪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很严重,论罪本应依法严惩。但鉴于齐魁范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期间,可以自动率直大部分贪婪违法的现实,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赃物悉数收缴,没有给国家形成更大的丢失等一些情节,齐魁范尚不归于判处死刑,有必要当即履行的违法分子。法院决议以贪婪罪、纳贿罪、单位受贿罪,判处齐魁范死刑,延期两年履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