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绍兴市农业农村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3-09 来源:新闻中心

 

  2020年,绍兴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的总要求,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硬任务,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补短板、保安全、增动能、树标杆,推动增产保供、产业高质量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预计会增长2.2%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会增长6.6%左右,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会增长13%左右;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总收入30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下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列为全国整市试点;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列入全省试点。

  1.有序应对疫情影响。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及时掌握农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加强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调度,组织全市24家蔬菜生产基地开展直送服务,既解决滞销难题,又方便群众生活;制订农业企业复工规范流程,推进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累计办理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310张,向上争取疫情重点保供企业信贷资金1.2亿元;出台应对疫情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七条意见,加大定向补助力度,简化审批流程,兑现“三农”政策扶持资金4419万元。

  2.有力抓稳粮食生产。印发抓好农业生产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意见,不误农事抓好春耕备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82.9万亩,产量15.8亿斤,面积、产量稳居全省第二。深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3.73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8.4万亩,新启动建设7.37万亩,建成省、市绿色高产示范片(方)9个,开展“越乡好稻米”评选,大力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和高产高效生态栽培模式,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6.45%。“上虞区四擎驱动领跑全省粮食生产”被省政府评为争先创优行动“最佳实践”。

  3.有效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加快恢复生猪产能,建成万头以上规模猪场6家,生猪存栏超51万头、能繁母猪存栏5. 74万头,分别增长7.46%、23.35%。推进蔬菜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80万亩以上。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成功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1个、示范场36家。支持发展优质家禽和奶牛、湖羊等特色产业,奶牛存栏0.46万头、家禽出栏达1631万羽。

  1.实施农业产业提升“2020 ”计划。推进20个现代农业园区(强镇、公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施20个农业种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旅结合项目,“双十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8.64亿元;成功创建省级特色农业强镇3个、现代农业园区2个;嵊州市金庭镇入选全国第十批“一村一品”示范镇,嵊州市三界镇列入全国农业产业强镇、上虞区梁湖镇列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计划。推进数字“三农”建设,上虞区列为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县,10家企业列入省级数字农业工厂试点。加快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认定省级骨干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14家,成功创建省级产业化联合体5个。

  2.推进品牌强农。成功举办2020年绍兴农博会、绍兴“云上茶博”,积极参加全国农交会、省农博会和省“网上农博”,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逐步扩大品牌影响力。推进市级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新昌大佛龙井、上虞觉农翠茗获评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进“一品一标”建设,全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133个,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16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到58.3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打造绿色生态农业。扎实推进“无废农业”建设,深入实施“肥药两制”改革,完成建设畜禽粪污密闭式发酵罐11个,建成投运工业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3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25%;实际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448.505吨,处置486.905吨;回收农膜3089吨;实现不合理施用化肥减量1039.57吨,农药减量64.19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6.67%。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创建,成功创建省级农业绿色先行县3个、农业绿色先行区11个、“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31家,市级农业绿色先行区45个;成功创建省级种植业“五园”23家、美丽牧场5家。实施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集中攻坚行动,全市清退变型拖拉机4303台。

  1.不断深化“四级联创”。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1个、美丽乡镇示范镇9个、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388个、特色精品村23个,建成诸暨市五泄镇三乡景观带、嵊州市廿里水果长廊景观带,累计建成美丽乡村景观带41条。加大农村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利用,完成第六批省级3个重点村、10个一般村保护利用工程。日铸茶文化体验风情线荣获全国“茶乡旅游精品线路”称号,新昌县丝茶古道星空美丽乡村夜经济精品线入选全省首批十二条乡村“夜游”精品线.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出台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以“一分两清三化”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提升活动,全市累计整治乱堆乱放12.9万处,拆除和综合利用空倒房5300多幢,完成公厕整改2500多座。出台《绍兴市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全市累计创建省高标准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59个、市垃圾分类示范村69个,分类处理覆盖率达90.7%。深入推动农村“三线个村的整治工作,实现全市规划保留村全覆盖。

  3.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印发《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规划(2020-2022年)》,健全党建统领下“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创建省级善治示范村170个。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印发考核细则和村(居)“三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在柯桥区率先开展村(居)“三务”公开信息化试点工作,村(居)“三务”“码上公开”向全市域推广。柯桥区马鞍街道“八个一”工程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1.提标推进“双增”工作。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攻坚提升行动,落实“消薄”增收项目159只、年增经营性收入7000余万元。传承弘扬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新一轮派驻农村工作指导员2097名,实现所有村(居)全覆盖。落实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两线合一”,完善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困难农户现象,创建产业扶贫基地8个。落实市委对全市扶贫开发领域专项巡察,组织并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

  2.深入开展“两进两回”行动。深化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培育工作,组建乡村振兴人才宣讲团,开展系列宣讲活动8场。举办2020年绍兴市助推乡村振兴创业创新大赛,诸暨市、新昌县相继成立大学生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全市新增大学生农创客188人。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农民教育培训平台,全市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03万人,其中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2000人、高素质农民2184人。强化农业科学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成功创建省高品质农业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1家。

  3.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开展 “闲置农房激活”优秀、最佳实践项目评选,推进全域激活乡镇(街道)试点,全年累计引入开发建设项目3859个,吸引社会资本76.19亿元。“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入编“全国乡村振兴优秀案例”,入选“浙江省改革创新优秀实践案例”和“浙江省乡村振兴十大模式典型案例”。全面实施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改革,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均实现村(居)全覆盖,柯桥区“‘去现金化’改革让集体收支透明高效”获评全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典型案例。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土地流转率达65%以上。加强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全面完成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