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新闻中心

 

  2017年是国务院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第二年。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粮食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全力支持下,我市深入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全方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经国务院、省政府检查组现场核查,2017年度我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得到检查组高度评价,核查得分名列全省前茅。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福州市辖6区6县(市),总面积1.23万平方公里,常住总人口约766万人。土地面积1778.7万亩,其中,山地、丘陵面积占73%,耕地少,仅为224万亩,人均0.3亩。2017年粮食总产量51.1万吨,粮食总消费约258万吨(口粮约120万吨),粮食缺口207万吨,自给率仅19.8%,是典型的粮食主销区,是福建省第一缺粮市。福州市粮食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各县(市)、马尾区、长乐区粮食行政机构并归当地发展改革局(加挂粮食局牌子),其他四城区不设粮食行政机构,粮食事权统归市粮食局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粮食安全。习时任福州市委书记期间,多次对粮食安全工作作出批示,并深入粮食企业视察。2017年12月22日,省委书记、时任省长于伟国来我市实地调研粮食购销企业,要求切实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保障粮食安全。6月17日,国家粮食局张务锋局长来榕考察松下港码头地方储备粮、粮食产业园区,对集聚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推进粮食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粮油供应保障能力,给予充分肯定。省粮食局林锡能局长到我市深入重点粮库、供应网点和有关县区,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调研督导。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把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考核工作深入开展,粮食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市政府成立考核工作组,尤猛军市长开展粮食安全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白准确地提出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市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县(市)现场、部门、企业,实地检查指导,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目标任务落实,要求做深做细做实,做好迎检充分准备。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携手共抓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制订完善考核方案,把考核内容6个方面14个重点事项46个考核任务逐项分解落实。一年来,市考核工作组每月一总结,市考核办每周一例会,召开工作调度会、总结通报会、专题协调会、核查现场会、考核培训会等50余场,培训掌握新一轮考核标准,制定整改措施,补齐工作短板,推进责任落实。

  周密组织实施,细化职责分工,完善协调机制,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强化部门联动,与驻榕部队建立军粮供应联席工作机制,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粮食运输协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对口沟通,争取指导支持;针对部门、县(市)、城区不一样的情况,实行分类指导。通过协调监督机制,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和各部门协同运转,确保政令畅通。

  3月27日,市考核工作组在福清市召开考核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迎检工作,逐项对照考核要求,严格规范现场展示,推广借鉴福清经验,为迎检工作提供示范。组织并且开展六轮督导活动,对各县(市)区耕种收一体化、农业水价改革、高标准农田建设、粮油化验室、粮库建设等重点项目进行实地督导,对标查缺补漏,规范内业资料。

  市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考核目标任务指标,逐项对照梳理,开展预评自评,编制滞后项目责任清单,详细分析扣分原因,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考核工作时间表》,倒计时安排工作规划,对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倒逼问题整改。

  4月9日至12日,市考核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全方面开展现场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实、核查评审、情况反馈的方式,对照标准,认真打分,提出意见,限期整改。4月20日开始,省核查组对我市开展为期三天的现场核查,并延伸核查福清市,对我市考核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为我市推进落实整改,迎接国家考核准备提供有力指导。

  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两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协力落实粮食安全工作的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显著地增强,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粮食安全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2017年度,继续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充分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推进解决关系粮食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抓好补短板、打基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保护耕地。截至2017年底,我市现有耕地224万亩,守住了省下达216.7万亩耕地保有量任务。落实省下达补充耕地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98.83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按照10万亩设置1个监测点的标准,共设30个长期定位监测点,实现全覆盖。开展耕地地力和肥效监测,综合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开展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试点,重点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制定《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实施意见》,推动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

  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2017-2018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投资91243万元,同比增加1926万元。5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县均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积极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分98分,等级“优秀”。完成节水灌溉7.32万亩,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推动生态宜居环境建设。

  三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超额完成省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18.73万亩,完成率125.97%。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18.7万亩、冬种紫云英10万亩,实施稻田秸秆还田10万亩,粮食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99.9%。完成水稻机耕75.44 万亩、机收53.09 万亩、机插18.02 万亩,均完成省下达指标。

  四是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和农贸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7年市财政下拨粮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粮油作物统防统治经费、农机项目补助、应急储备种子补贴计389.9万元。

  五是抓好粮食收购。认真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方便农民售粮。严格执行国家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开展“卖粮难”监督检查,没发生卖粮难。

  六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下达我市2017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人数3470 人,实际完成3702人,完成评价3272 人,满意度88.38%。7 个项目县(市)区全面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满意度均超过80%。

  一是抓好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县(市)区现代化粮库建设,全面完成县(市)区29万吨中心库建设,均已交付使用,完成总投资43668.3万元,新增仓容17.4万吨。

  二是管好地方粮食储备。全市储备粮规模44万吨,储备油9000吨,宜存率100%。在此基础上,新增市级动态储备粮1.5万吨。建立储备粮规范化管理体制,应用储粮新技术,实行科学储粮、绿色储粮。开展“粮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以执行“一规定两守则”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

  三是实施“阳光工程”。合理的安排轮换计划,市级储备粮轮换均通过粮食批发商业市场公开竞价交易,实现公平公正。储备费用、利息和轮换补贴均拨补到位,确保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四是提高储备综合效益。推进粮库建设科学化和规范化,新建粮库适当增高堆粮高度,增加周转仓容,合理配建大米生产线,降低储备物流成本,增强储备应急能力。适应新建仓容要求,举办规范化管理培训班,试行“储加供”一体化动态轮换,为创新储备管理进行积极探索。

  一是保障市场供应。福州粮食批发商业市场发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优势,日周转库存大米达1.7万吨,承担福州市区90%口粮供应任务,并辐射周边城市,名列全国十大粮食批发商业市场,2017年实现交易量262万吨,交易额70多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人口密集社区每三万人、每个乡镇、街道(社区)至少有一个应急供应点,共设立应急供应网点265个。

  二是加强军粮保障能力建设。适应东部战区陆军部驻阵我市的战略需要,推进军民融合,建设市军粮综合保障中心,落实项目用地24亩,已完成投资额1710万元,投资比例达85.5%。

  三是深化产销协作。2017年,我市粮食企业通过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签订购销合同113万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福建上瑞集团在黑龙江建设粮食基地3万亩,发展粮食生产,创新协作模式,拓宽粮源渠道,积极引粮入榕,增强供应能力。

  四是培育骨干企业。全市骨干粮油加工公司28家,加工能力满足应急需求;骨干粮店50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关于加强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政府与企业建立粮食安全保障联盟,带领企业服从政府宏观调控,承担保供稳价的社会责任。2017年度,16家市级骨干加工公司、29家市级骨干粮店获得政策补贴313.96万元。申报省级应急加工公司6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3项,获得省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395.7万元。15家企业获得省“引粮入闽”奖励658.24万元,促进企业多调粮、调好粮。

  五是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出台《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突出主营,错位发展,深化改革,盘活资源”,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促进资源有效整合,推动国有资产优势转化成规模效益优势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势。致力打造粮食品牌,“稻花香”大米、“茉莉花”面粉、“榕香”食用油、“禾盛”连锁粮店等列为2017年、2018年市委1号文件品牌战略实施项目。在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举办福州市粮油精品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发挥“稻花香”品牌优势,组建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提升粮食品牌,做大做强粮食主业。市面粉公司与中粮集团开展面粉加工项目合作,培育跨区域、集团化、规模化粮食企业。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印发《福州市土壤污染治理和与修复规划(2017-2020)》,福清等五个县(市)区完成水稻主产区、蔬菜主产区、水果优势产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

  二是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形成以福州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为核心,市、县(区)和企业三级粮食质量监测网络。市粮油质检站被国家粮食局指定为第三方服务试点机构(全国仅福州和武汉两个城市)。“十二五”期间,市粮油质检站完成460万元仪器设施采购和设施建设,2017年投入54万元用于设备更新提升。坚持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管,开展治理“餐桌污染”、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军粮实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保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和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开展“粮食经营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方面提高粮食行业信用水平。

  三是加强进口粮食质量监管。加强对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在松下港区建立检疫综合实验室,对进口粮食装卸、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严格监管,严禁调运至不具备相应防疫条件的场所。严格执行《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质量管理体系和疫情防控制度作为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备案的前置条件。

  一是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列入财政预算,2017年全市安排粮食风险金地方配套14191.5万元,其中,市本级3977万元。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认真开展粮油市场行情报价监测及预警工作,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健全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企业建立经营台账,定期报送统计数据。全市共设立城镇和乡村居民固定调查户495户,按时收集调查信息。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粮食应急与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演示我市受双台风袭击,粮食市场波动,粮食应急快速响应、协同调控能力,并作为全省演练示范。新增成品粮储备4685吨,规模达19685吨,可满足城区城镇非流动人口12天的口粮需求,计划于2018年底前,增加3天口粮需求储备,以超额实现考核指标要求。

  四是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依托长乐松下港粮食物流产业园,谋划建设粮食加工园区,培育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骨干加工公司。现已入驻国家、省、市、区储备粮库及粮油加工公司12家,储备原粮约100万吨,年粮食吞吐量200多万吨。

  五是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把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为“提振精气神,争当排头兵,建设新福州”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效,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生产保底线、储备保应急、流通保平衡”的粮食安全责任体系,在政策落实、资金整合、项目审批、技术指导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粮食安全。

  (一)粮食商标品牌维权困难。“稻花香”大米商标侵权严重,企业维权成本高,生产经营困难。

  (二)粮食加工技术水平总体偏低。企业仍以粗加工为主,产品单一,技术水平提升总体缓慢,县级加工公司布局不均衡。

  (三)粮食产业发展单一。企业以传统经营为主,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程度不高,缺少现代化龙头企业。

  (一)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加大商标维权力度,加快申报驰名商标,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力。

  (二)推进加工能力建设。扶持加工公司改造升级,以中心粮库建设为主体,合理配建生产线,提高加工能力。

  (三)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在福清元洪投资区国际食品城筹划建设粮食产业园区,培育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发展集进出口、仓储、加工、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粮食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