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萝北县梧名公路物业管理处等6户资产的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新闻中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黑龙江省农业银行鹤岗分行收购的下列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情况如下(以下利息计算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1鹤岗分行 萝北县梧名公路物业管理处 债权 鹤岗市162,185,608.72质押 哈罗公路梧名段收费经营权

  2鹤岗分行 绥滨县粮食物质库(原绥滨县粮食物资库) 债权 鹤岗市33,780,691.98保证、抵押 保证人为绥滨县国家粮食储备库,抵押物为:债务企业的办公楼、车库、西厢房、土地使用权3鹤岗分行 鹤岗市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商业市场 债权 鹤岗市2,567,968.29抵押 房产及土地

  4鹤岗分行 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 债权 鹤岗市5,216,291.06抵押 抵押物为房产及机器设备

  5鹤岗分行 鹤岗市淞洋公司 债权 鹤岗市1,135,104.50抵押 抵押物为房产

  6鹤岗分行 鹤岗市鹏缘煤场 债权 鹤岗市5,188,987.11抵押 抵押物为土地、房产、车辆和矿山设备

  1、萝北县梧名公路物业管理处:该户本金余额43,467,700.00元,利息118,051,548.88元,孳生息666,359.84元。贷款方式为质押。贷款由哈罗公路梧名段收费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梧名公路通行费收入为还款来源。该企业成立于1995年,所有制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于萝北县交通局。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建明,行业类型:交通,营业范围:公路收费及养护。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交通局一楼,目前已注销。

  2、绥滨县粮食物质库(原绥滨县粮食物资库):该户本金余额13,740, 169.52元,利息19,829,885.66元,孳生息210,636.80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绥滨县国家粮食储备库,该企业贷款抵押物为:债务企业的办公楼、车库、西厢房、土地使用权,上述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原抵押有效,但由于催收期限不连续,担保债权的法律诉讼权利消灭。该企业成立于1984年,为国有企业,隶属于绥滨县粮食局。企业法人代表王显贵。注册资金163万元,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镇向阳路中段西侧,营业范围是供应本系统内建筑材料、席、苫、穴、草包莲、面袋、麻袋。

  3、鹤岗市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商业市场:该户本金余额980,000.00元,利息1,572,944.89元,孳生息15,023.40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企业房产及土地,其中:库房建筑面积5,031.04平方米,在鹤岗市房地产产权处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土地面积20,592平方米,在鹤岗市土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土地性质为国有。该企业成立于1999年,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白逢庆。该企业成立初期,经济效益较好,但在2002年,在距离其几公里处又成立一家蔬菜批发商业市场,两家竞争十分激烈。2005年被迫关停。

  4、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该户本金余额1,750,000.00元,利息3,439,463.56元,孳生息26,827.50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房产及机器设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其中,房产证号:0001040-267号,面积1,143.05平方米,在房产部门办理了登记。设备52台/套,于2004年6月30日在市工商部门登记,目前设备已全部灭失。该债权已经法院裁定,债权落实,已确认抵押效力,且进入执行程序。该企业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集体企业。该企业于2003年6月转制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姜志凤,厂址: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路43-5号,主要生产高锰钢等产品。于2012年5月4日被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企业关停。

  5、鹤岗市淞洋公司:该户本金余额500,000.00元,利息627,439.50元,孳生息7,665.00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房产,位于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路59号38委1组一栋六层小楼,产权证号:鹤房权证向阳字第0900011-1号,建造日期:1994年,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混,用途:非住宅,2000年评估值为115万元,产权人:于洋。现该房屋出租。该企业成立于1993年2月7日,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路58号,营业范围:主营机电产品、电子科技类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粮油和农副产品,经营方式:零售、批发,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注册投资的金额11万元,法人代表于洋。2000年7月10日被工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债务人无经营活动,已关停。

  6、鹤岗市鹏缘煤场:该户本金余额2,800,000.00元,利息2,346,063.11元,孳生息42,924.00元。贷款方式为信用、抵押。抵押物为土地、房产、车辆和矿山设备,明细见下:土地面积22,814.748平方米,房屋总面积2,377.87平方米,房屋在建工程抵押建筑面积为2,180平方米、车辆8台、机器已灭失。

  该企业于2002年12月12日成立,注册投资的金额150万元,非公有制企业,位于鹤岗市兴安区峻德三队,主要是做煤炭销售,原法定代表人孙钢。因经营亏损,企业于2008年被迫关停。2012年1月20日被鹤岗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采取包括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债务重组及其他处置方式。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实物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定估计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上述资产处置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资产处置标的在1000万元(含)以下)、10个工作日(1000万元-5000万元(含))、15个工作日(5000万元-10000万元(含))、20个工作日(10000万元以上)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