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人等个别收买粮食无需再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新闻中心

 

  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国家粮食局近来印发《粮食收买资历审阅管理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法》清晰农人、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买卖者等个别,往后从事粮食收买活动,不必再处理粮食收买资历。

  此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挂号管理条例》等规则处理挂号的经营者,获得粮食收买资历后,方可从事粮食收买活动。“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答应私行从事粮食收买活动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不合法收买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不合法收买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不过企业从事粮食收买活动仍需。新规规则,从事粮食收买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挂号管理条例》等规则处理工商挂号,并经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阅机关)审阅,获得粮食收买资历。审阅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阅和决议,不得收取费用。《方法》规则,粮食收买资历在全国范围内三年有用,获得资历的公司可以展开跨区粮食收买。省粮食局相关担任这个的人说,新规的施行,有利于实在维护粮食生产者、顾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标准粮食收买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