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粮食安全省长职责制查核方法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产品中心

 

  近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职责制查核方法》,清晰了粮食安全省长职责制查核意图、目标、安排、过程和准则,并对监督查看、查核内容、评分方法、施行过程、成果运用、作业要求等详细事项作了清晰规定。

  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职责制执行状况做查核。查核的主要内容,一是保证犁地面积根本安稳、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安稳发展,粮食可继续生产才能慢慢地加强。二是保护种粮积极性,财务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转的投入合理增加,进步种粮比较收益,执行粮食收买方针,不呈现卖粮难问题。三是执行当地粮食储藏,增强粮食仓储才能,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当地储藏粮数量实在、质量安全。四是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督管理体系,保证粮食商场供给和价格根本安稳,不呈现脱销断档,保护粮食商场秩序;完善粮食应急保证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证粮食应急供给。五是加强犁地污染防治,进步粮食质量安全查验监测才能和超支粮食处置才能,制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的粮食流入口粮商场。六是依照保证粮食安全的要求,执行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任部分的职责使命,保证职责执行、人员执行。(方方)